天津市人社局关于遴选支持2020年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津人社办函〔2020127

发布日期:2020-03-03

生效日期:2020-03-03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公共实训基地,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精神,2020年拟遴选支持一批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和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0年,拟支持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分别不超过10个。

二、遴选原则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

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由高技能领军人才领衔。申请单位具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为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

三、支持政策

对被认定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经费资助,项目建设周期1年。

对被认定为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经费资助,项目建设周期1年。

四、申报材料

(一)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法人资质证明。

(二)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领衔技能大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明材料;

3.领衔技能大师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

申报表及相关文件可在公共邮箱下载,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五、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于41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1号),其中,市属企业由委办局(集团公司)推荐,其他企业由区人社局推荐。

六、联系方式

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兰 磊

联系电话:88973603

邮 箱:haihegj_gjnrc@163.com

联 系 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丽洁

联系电话:83218261

公共邮箱:haihegj@163.com(密码:zynljs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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